2024-009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规范>的通知》等有关规定,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地块基本情况
宗地编号 | 2016-018 | 地块位置 | 龙岗街以南,第三中学以西 | 土地用途 | 公共设施用地 |
土地面积(公顷) | 0.4276 | 出让时间 | 2016年9月 | 补缴金额(万元) | 117.81 |
受让单位 | 忻州市气象局 | ||||
备注 | 超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金 |
二、公示期: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4日
三、意见反馈方式:
在公示时限内,任何单位、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,请以书面方式提出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单位地址:和平西街与慕山路交叉口西南角
邮政编码:034000
联系电话:0350-8652529
联 系 人:杨先生
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2024年8月8日